外出进修、培训、参加学术活动人员报销制度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数:   日期:2012-10-20

 

外出进修、培训、参加学术活动人员报销制度
1.外出进修、培训人员、参加学术活动人员,在外出之前需要预借费用时,凭分管院长批准后的进修、培训通知和参加学术活动会议通知,需要借款的人员填制借款借据,经分管财务院长同意借款后,到财务科办理取款手提续。
2.结束回院后,在七天内报销,首先应由财务科按照规定的标准查验路线填制报销单据,附后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活动会议通知,经审核后的单据和金额,由医务科或科教科主任签字,交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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