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淮安市中医院的委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该单位的淮安市中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预算、工期:
项目名称: 淮安市中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SSZ-JT-20211216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8万;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淮安市中医院;
2、招标内容:采购除颤监护仪1台并提供项目集成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中任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2、供应商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 参加谈判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自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参加开标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采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未见联合体即可)。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即可)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四、谈判文件发布、获取信息:
1、公告媒体:淮安市中医院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公告期限、供应商报名、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30日。(上午9 :00-11:30 下午14: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供应商报名条件及文件获取地点: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谈判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幢3楼。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月4日下午14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下午14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中医院急诊楼4楼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2年1月4日下午14时30分
谈判地点: 淮安市中医院急诊楼4楼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张聪 电话:15952340987
采购联系人(技术咨询):邹建 联系电话:15851748031
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张聪 电话:15952340987
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中医院(淮安市和平路3号)
八、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取消谈判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中小微企业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淮安市中医院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8日